主旨:檢送「桃園市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第2次園長遴選簡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 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辦理。
二、旨揭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6月16日(星期一)至114年6月17日(星 期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逾時或文件不 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截止前親自或委 託專人(受託人需持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 證)送達本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 復興路297號4樓),並註記報名「桃園市114學年度公立 幼兒園園長遴選」之字樣。
(三)資格審查:幼兒園園長候選人於114年6月16日(星期 一)至114年6月17日(星期二)繳交報名相關文件後, 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0時 前於「本府教育局(網址:https://www.tyc.edu.tw/) ─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區公告進入審議程序之候選人 名單與序號。 (四)審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於本府教育局網站公告。每 位候選人審議時間約30分鐘,其中口頭報告10分鐘、答 詢20分鐘。 (五)遴選結果將於審議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網 址:https://www.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