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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審核名單)有關本縣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案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徐子惠

說明: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暨本縣 114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4次工作會議決 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通過學生每人獎助新臺幣5,000元整,審核結果,請審查通過之學校依通過金額(附件1)於114年12月8日 (星期一)前(含)檢送領據和經費收支結報表報府 憑辦撥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