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一、依據雲林縣警察局110年10月8日雲警少字第1101400580號函辦理。
二、對於學生網路簽賭、校園暴力等資訊,老師可加入學生社群群組,發掘問題,事先予以適切處理,減少學生被害,給少年健康成長之環境。
三、加強宣導刑法第268條(圖利聚眾賭博罪)、266條(普通賭博罪),以有效預防學生網路簽賭案件之發生。
四、針對校園周邊治安(毒品)熱點,學校自主巡邏、校外聯巡及警方巡邏等方式,加強各熱點查察,以預防學生被害或從事不法行為。
五、加強校內人員宣導,教職人員知悉發生校安事件時,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並於時限內完成依法規通報及校安通報網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