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案補助標準為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並以不 重複支領為原則,補助對象包含: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 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與家長會費。 (二)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二類學生 之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 體保險費業另案補助,爰本項排除)。
三、本補助所需經費由學校及中央共同負擔,每學期補助情形 如下: (一)國小:書籍費每學期每人最高新臺幣(以下同)500元、家長會費100元、學生團體保險費200元。
二、本案補助標準為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並以不 重複支領為原則,補助對象包含: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 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與家長會費。 (二)中低收入戶及經班級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二類學生 之學生團體保險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 體保險費業另案補助,爰本項排除)。 三、本補助所需經費由學校及中央共同負擔,每學期補助情形 如下: (一)國小:書籍費每學期每人最高新臺幣(以下同)500元、家長會費100元、學生團體保險費200元。
公告,教務處
縣立南陽國小
郭暐薰
05-783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