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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雲林縣海洋之美題畫詩創作比賽

  • 發布單位:縣立南陽國小
  • 類別:公告,競賽
  • 單位名稱:訓育組
  • 發布人:蘇泳誌
  • 內容:

    一、作品類型:題畫詩。

    二、參賽對象:雲林縣各公私立國中與國小學生。

    三、比賽組別:每件作品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各以1人為限,未填指導老師者視同放棄,亦不得事後補報或更改。

    1. 國小低年級組。

    2. 國小中年級組。

    3. 國小高年級組。

    4. 國中組。

    四、學校送件數:請學校務必先進行校內初審後再行送件,各校初審方式由各校自行決定。每校送件數量各組別合計至多不超過15件。

    1. 6(含)班以下:各組別合計至少2件。

    2. 7~17班:各組別合計至少3件。

    3. 18~26班:各組別合計至少4件。

    4. 27~35班:各組別合計至少5件。

    5. 36~44班:各組別合計至少6件。

    6. 45(含)班以上:各組別合計至少7件。

    五、內容及規格:

    (一) 請逕行上網閱讀「112學年度雲林縣海洋詩創作徵選」得獎作品(公告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教學教案/海洋詩/112學年度,網址:https://ylomec.ylc.edu.tw/teaching-resource/poetry),將所閱讀之海洋詩作品意涵轉化為題畫內容,以畫作來表達詩之意境或閱讀心得。

    (二) 參加國中組請以國中組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參加國小組得自由選擇使用國小組中高年級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

    (三) 以8開圖畫紙創作,圖畫上「請勿」寫上所閱讀之海洋詩。

    (四) 創作使用之素材、創作畫風不限。

    六、報名:

    (一) 報名日期:114年3月24日(星期一)起至114年3月2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報名表件不完整或規格不符規定者,概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及表件:請備妥以下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斗六市教師研習中心2樓-雲林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

    電話:(05)5348221#0005。信封上請註明:雲林縣113學年度「海洋之美題畫詩創作比賽」。

    1. 報名表(如附件一),電子檔請於上述時間內mail至:oceanyunlin@ylc.edu.tw。

    2. 圖畫作品。

    3. 作品授權書(如附件二)。

    七、評審:

    (一)邀請專家學者依組別評選作品,評審內容如下:

    (二)評選結果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以前公布於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並通知獲獎人領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入選作品電子檔收存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提供雲林縣各級學校進行教學使用,以利資源共享。

    八、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各比賽組別原則依實際參賽件數取二分之一為下列名次總名額,由評審委員視各參賽作品之質量決定,未達一定水準或件數,所有獎項及名次皆可從缺,不得異議。

    1.第一名:1名,頒予學生獎狀乙紙,核予指導老師嘉獎1次。

    2.第二名:2名,頒予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

    3.第三名:3名,頒予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

    4.佳 作:若干名,頒予學生獎狀乙紙。

    (二)同一學生如錄取2篇以上,則以最佳名次給獎(不重複給獎)。

    (三)1位老師可指導多位學生,惟僅以1件最佳成績辦理敘獎。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人員報名參加本比賽,即同意接受本比賽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作品係個人原創,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獎項,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並同意雲林縣政府取得永久免費將作品做修訂、公布、出版、使用權。得獎作品若違反著作財產權,將取消資格並交回所有獎項,如涉及違法,則由個人自行負責。

    (二)參與本活動策劃、執行與評選之相關工作人員,不可參加本比賽活動。

    (三)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四)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或獎勵,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評審

  • 上版日期:114-01-24

一、作品類型:題畫詩。

二、參賽對象:雲林縣各公私立國中與國小學生。

三、比賽組別:每件作品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各以1人為限,未填指導老師者視同放棄,亦不得事後補報或更改。

1. 國小低年級組。

2. 國小中年級組。

3. 國小高年級組。

4. 國中組。

四、學校送件數:請學校務必先進行校內初審後再行送件,各校初審方式由各校自行決定。每校送件數量各組別合計至多不超過15件。

1. 6(含)班以下:各組別合計至少2件。

2. 7~17班:各組別合計至少3件。

3. 18~26班:各組別合計至少4件。

4. 27~35班:各組別合計至少5件。

5. 36~44班:各組別合計至少6件。

6. 45(含)班以上:各組別合計至少7件。

五、內容及規格:

(一) 請逕行上網閱讀「112學年度雲林縣海洋詩創作徵選」得獎作品(公告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教學教案/海洋詩/112學年度,網址:https://ylomec.ylc.edu.tw/teaching-resource/poetry),將所閱讀之海洋詩作品意涵轉化為題畫內容,以畫作來表達詩之意境或閱讀心得。

(二) 參加國中組請以國中組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參加國小組得自由選擇使用國小組中高年級之新詩得獎作品為主題。

(三) 以8開圖畫紙創作,圖畫上「請勿」寫上所閱讀之海洋詩。

(四) 創作使用之素材、創作畫風不限。

六、報名:

(一) 報名日期:114年3月24日(星期一)起至114年3月2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報名表件不完整或規格不符規定者,概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及表件:請備妥以下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斗六市教師研習中心2樓-雲林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

電話:(05)5348221#0005。信封上請註明:雲林縣113學年度「海洋之美題畫詩創作比賽」。

1. 報名表(如附件一),電子檔請於上述時間內mail至:oceanyunlin@ylc.edu.tw。

2. 圖畫作品。

3. 作品授權書(如附件二)。

七、評審:

(一)邀請專家學者依組別評選作品,評審內容如下:

(二)評選結果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以前公布於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並通知獲獎人領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入選作品電子檔收存於雲林縣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提供雲林縣各級學校進行教學使用,以利資源共享。

八、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各比賽組別原則依實際參賽件數取二分之一為下列名次總名額,由評審委員視各參賽作品之質量決定,未達一定水準或件數,所有獎項及名次皆可從缺,不得異議。

1.第一名:1名,頒予學生獎狀乙紙,核予指導老師嘉獎1次。

2.第二名:2名,頒予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

3.第三名:3名,頒予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

4.佳 作:若干名,頒予學生獎狀乙紙。

(二)同一學生如錄取2篇以上,則以最佳名次給獎(不重複給獎)。

(三)1位老師可指導多位學生,惟僅以1件最佳成績辦理敘獎。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人員報名參加本比賽,即同意接受本比賽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各項規定,保證本作品係個人原創,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獎項,著作財產權為創作者所有並同意雲林縣政府取得永久免費將作品做修訂、公布、出版、使用權。得獎作品若違反著作財產權,將取消資格並交回所有獎項,如涉及違法,則由個人自行負責。

(二)參與本活動策劃、執行與評選之相關工作人員,不可參加本比賽活動。

(三)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四)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或獎勵,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團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評審

類別

公告,競賽

發布單位

縣立南陽國小

發布人

蘇泳誌

單位名稱

訓育組

聯絡資訊

05783210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