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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修正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

  • 發布單位:縣立南陽國小
  • 類別:公告,學務處
  • 單位名稱:學務處-衛生組
  • 發布人:江昇展
  •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65396號函辦理。

    二、本府業於113年7月4日府教體二字第1130546685號函(諒達) 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食 藥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特修正旨揭手冊 內容如下: 

    (一)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 相關文字。

     (三))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 性。

     三、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請貴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含販賣售食之員生消費合作社)、團膳供應商及教職員工生宣導, 請其多加運用,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 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 上版日期:114-07-1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65396號函辦理。

二、本府業於113年7月4日府教體二字第1130546685號函(諒達) 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食 藥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特修正旨揭手冊 內容如下: 

(一)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 相關文字。

 (三))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 性。

 三、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請貴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含販賣售食之員生消費合作社)、團膳供應商及教職員工生宣導, 請其多加運用,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 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類別

公告,學務處

發布單位

縣立南陽國小

發布人

江昇展

單位名稱

學務處-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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