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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3條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發布,定自114年7月1日施行

  • 發布單位:縣立南陽國小
  • 類別:人事室
  • 發布人:人事主任
  • 上版日期:114-07-28

類別

人事室

發布單位

縣立南陽國小

發布人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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