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服務方式:
(一)派案完成後,巡輔教師將於6月份進行相關課程計畫編寫,於課程計畫上傳前交予個案學校彙整融入該校課程
計畫中一併上傳。
(二)依學生特教需求提供直接輔導教學或間接之諮詢、行政支持等相關服務。
(三)巡迴輔導教師應於派案後與個案學校聯繫、請學校提供個案學生資料並協商後排定學生服務模式及上課時程,並確實了解巡迴輔導教師每次到校服務之時間並在巡迴
輔導教師的簽到表上簽名及特教通報網上點選到校服務狀況。
(四)若貴校特教承辦人有異動,本案請務必列入重點業務移交,以保障學校特教生申請接受巡迴輔導服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