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5月13日國健教字第 1150760619A號函辦理。
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菸品(包含加熱菸)。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保護青年學子健康遠離菸(煙) 害,並強化民眾對新興菸品之識能,特製作旨揭簡報,內 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供參。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5月13日國健教字第 1150760619A號函辦理。 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菸品(包含加熱菸)。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保護青年學子健康遠離菸(煙) 害,並強化民眾對新興菸品之識能,特製作旨揭簡報,內 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供參。
公告,學務處
縣立南陽國小
江昇展
學務處-衛生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