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36829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能源署為鼓勵學校持續推動能源教育,提升國民中小學生能源素養,設置「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標竿獎」,選拔並表揚推動能源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學校。
三、請有意願參加選拔之學校,於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提供承辦人聯絡資訊(姓名、職稱、電話、e-mail)至60444@ylc.edu.tw,以利本縣完成推薦報名。另請參加選拔學校於114年5月21日(星期三)前,將參選資料以掛號郵件(以郵戳日期為憑)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標竿學校選拔工作小組收),以進行初審相關作業。
四、活動相關訊息,請逕上「能源教育資訊網(https://energy.mt.ntnu.edu.tw)能源教育標竿學校專區」查詢。如有疑問,請洽聯絡窗口:徐小姐(02)7749-5582、吳先生(02)7749-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