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辦理對象:新住民子女,就讀國小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以上。符合資格者欲提出申請者,請填寫報名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3月9日前交給註冊組辦理。
本校辦理對象:新住民子女,就讀國小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以上。
符合資格者欲提出申請者,請填寫報名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3月9日前交給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