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申請資格及所需資料如下:(詳情請參考附件)
請最晚在11月8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謝謝!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須完成【助學圓夢,慈心相伴─獎學金線上表單】
(2)請列印並填寫好「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表格(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
(3)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註1: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
註2:若申請人無個人銀行帳戶,則提供同戶籍直系血親之銀行帳戶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