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此案獎助學金者,請在11月20日前送件到註冊組。
申請程序:
1.推薦人/單位應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至承辦單位申請之,申請資料需備齊, 否則不予審理:
2.準備資料:
(1)申請表一份。(由承辦單位提供)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能佐證新住民、原住民、單親家庭)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一份。
身心障礙證明(本人或是家長)
其他(如清寒證明、…)
3.孩童對未來的期許
4.備註:佐證資料至少一樣,佐證資料越多,評審越易通過。
5. 112年未申請獎助學金的孩童優先錄取。
6. 錄取後,受獎學童應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