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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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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二字第111243941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2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公告辦理。

二、開學前防疫準備說明如下:

(一)請學校與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協調進行環境消毒,並請針對教室內環境與設備進行全面清潔消毒。

(二)盤整各項防疫物資數量(如口罩、快篩試劑、額溫槍、消毒酒精等)。

(三)國教署將持續配送快篩試劑,請學校務必每週至「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回報每週快篩試劑發放情形」填報快篩發放情形及存量(網址:https://course.tchcvs.tc.edu.tw/QS/QSA/index.asp)。

(四)持續鼓勵學校教職員工生儘速完成指揮中心建議之疫苗接種劑次,以加強自身與他人之身體健康。

三、開學後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落實入校前量測體溫及教職員工生「生病不入校」。

(二)落實教室、各學習場域、宿舍及學生交通車等環境與空間之定期清消管理。

四、自111年9月12日起校園防疫新制說明如下:

(一)確診者或快篩陽性者,7天居家照護,期滿且無症狀始可入校上課,其同班同學及教師,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回家快篩,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

(二)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者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回家快篩,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

(三)確診者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期間皆不得入校上課。

五、防疫假別說明如下:

(一)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或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二)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三)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可請防疫假。